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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《民法典》颁布后,怎样立遗嘱?
作者:侯佳青 律师  时间:2021年04月01日

[咨询]:老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,女方不会写字,为保证遗嘱的效力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应采用什么形式?
   侯律师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遗嘱的种类,建议老夫妻各自分立遗嘱为好:男方会写字,就采用自书遗嘱;女方不识字,采用代书遗嘱较好,采用录音录像遗嘱形式也可以。公证遗嘱也可以,只是现在的公证遗嘱取消了效力优先的规定。 
   1、自书遗嘱: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就当然地具有遗嘱的效力,这一点不同于其他五类遗嘱,其他遗嘱形式都需要他人参与。本案中要求老夫妻分别订立遗嘱的原因有二,其一,女方不识字,无法确认其对男方自书遗嘱内容具有辨识能力;其二,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,可能会涉及房产权属确认的问题,所以分立遗嘱,各自处分自己对房产的份额为好。 
   2、代书遗嘱:代书遗嘱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采用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笔,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均应签名、注明年月日。遗嘱超过两页的,每页均应签名及注明年月日。本案中,代书遗嘱最适宜女方采用,虽然《民法典》新规定的录音录像遗嘱在制作上也比较简便,但非法律专业人士在操作上不一定符合遗嘱生效的法律规范。另需注意代书人有民事行为能力,不能与遗产有利害关系。 
   3、录音录像遗嘱:录音录像遗嘱其实就是视听遗嘱,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在录音录像中,遗嘱人和见证人应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,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。遗嘱人、见证人将有关视听资料封存,并签名、注明年月日,以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。在继承开始后,在参加制作遗嘱的见证人和全体继承人到场的情况下,当众启封,以维护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。新规定在施行初期,有其他遗嘱形式可采用的,不建议非法律人士采用此形式。 
   4、公证遗嘱:公证遗嘱的合法性由公证人员把握,遗嘱人省心省力,但会产生相应的费用。